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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林市概况


来源: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

       地理位置

        桂林是世界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,地处南岭山系西南部,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,地处东经109°36'—111°29',北纬24°15'—26 °23’。

        行政区划

        辖秀峰,象山,七星,叠彩,雁山5城区和灵川,兴安,全州,临桂,阳朔,平乐,荔浦,龙胜,永福,恭城,资源,灌阳12个县,行政区域总面积27809平方公里。其中市区面积565平方公里。

 

       经济社会

        2012年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492.05亿元,位居广西城市第三,增长13.3%以上,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62.40亿元,增长28.2%,组织财政收入163.56亿元,增长15.2%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2

        2013年全市生产总值1657.90亿元,同比增长11.0%。其中,第一产业增加值 299.44亿元,增长5.2%;第二产业增加值792.87亿元,增长15.5%;第三产业增加值565.59亿元,增长7.3%。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由2012年的18.3%、47.0%、34.7%调整为18.1%、47.8%、34.1%,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分别下降0.2和0.6个百分点,第二产业上升了0.8个百分点。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7.8%、70.0%、22.2%,分别推动GDP增长0.8、7.7和2.5个百分点。

300元和7328元,分别增长12.2%和15.9%。

       2014年地区生产总值1827.1亿元,增长8%,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23.1亿元,增长4.9%,第二产业增加值865.1亿元,增长9.9%,第三产业增加值638.9亿元,增长6.6%;组织财政收入195.2亿元,增长8.2%;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45.3亿元,增长18.3%;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2.9亿元,增长13.1%;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811元,增长9.2%,农民人均纯收入9431元,增长12.8%;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%;城镇化率达到45.6%;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.5%,减排指标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。

       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达1943亿元,年均增长10.4%;人均生产总值39374元,经济发展总体迈入中等收入阶段。财政收入达209.2亿元,是2010年的1.73倍,年均增长11.6%。累计固定资产投资7059亿元,年均增长23.3%。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2607.1亿元、1580.8亿元,分别是2010年的1.91倍、2.02倍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52亿元,年均增长13.9%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8768元,年均增长9.9%;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万元大关,达10365元,年均增长13.6%。

        2016年全市生产总值2075.89亿元,在“十三五”开局之年实现突破2000亿元大关,同比增长7.0%,增幅高于全国0.3个百分点,低于广西0.3个百分点,在全区排第11位。其中,第一产业增加值356.18亿元,增长4.5%;第二产业增加值939.48亿元,增长6.5%;第三产业增加值780.23亿元,增长8.8%。全市组织财政收入223.76亿元,增长7.0,增幅高于全区1.8个百分点,在全区排第9位%。其中,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.33亿元,增长8.0%;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9.70亿元,增长12.3%。完成全部工业总产值2649.23亿元,同比增长6.6%,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521.04亿元,增长6.7%。实现工业增加值772.81亿元,同比增长6.2%,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24.10亿元,增长6.3%,增幅低于全区1.2个百分点,在全区排第10位。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6.45亿元,增长11.2%,增幅高于全区0.5个百分点,在全区排第3位。其中,城镇消费品零售额701.52亿元,增长11.7%;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34.94亿元,增长9.1%。全市外贸进出口总值59.02亿元,增长3.9%。其中,出口总值51.92亿元,增长4.3%;进口总值7.10亿元,增长0.7%。

      人口民族

    2010年,桂林市总人口474万人。总面积2.78万平方公里,其中市辖区面积2785平方公里,市辖区人口140万人。桂林有壮族、瑶族、回族、苗族等十几个少数民族,少数民族人口达73.47万。    

      

     城市历史        桂林历史悠久。根据市区宝积岩和甑皮岩洞穴发现的遗物,经考证,甑皮岩人已进入母系氏族社会阶段,距今约一万年。夏商周时期,这里是“百越”人的居住地。秦始皇置桂林,象,南海三郡,这是“桂林”名称的最早起源,但郡治不在今天的桂林市。

        汉元鼎六年(公元前111年),在这里设始安县,隶属荆州零陵郡。东汉时改属始安侯国。三国时先属蜀,后归吴。甘露元年(265年),置始安郡始安县,郡县治所都在今之桂林。隋唐时属岭南桂州总管府。唐武德四年(621年),李靖修城于独秀峰南。贞观八年(634年)改名临桂县,属桂州始安郡。光化三年(900年)始,属静江节度。五代十国时先后属楚和南汉的桂州。宋时,前属广南西路桂州,后属静江府。元时属广西行中书省静江路。明清时均属广西省桂林府。   

        民国时属广西省。1914年改名桂林县,1940年始设桂林市。1944年11月至1945年7月28日,为日寇占领。光复后仍为广西省辖市。历史上长期为广西省会。

        1949年11月22日桂林解放,为广西省辖市,1958年改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,辖桂林城区和郊区。1981年7月、1983年10月阳朔、临桂划归桂林市管辖。1996年12月26日桂林市委,市人民政府按国务院,自治区批复的方案,实行区划调整,将郊区更名为雁山区。1998年9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,桂林市和桂林地区合并,组建新的桂林市。